- 宁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赤峰市高速公路ETC发行工作方案》通知
- 2019-11-14 02:52 摘自:政府办 次阅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中区市直驻宁各单位:
现将《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高速公路ETC发行工作方案〉》(赤政办字〔2019〕6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高速公路ETC发行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市2019年底前车辆ETC安装率不得低于80%,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安装ETC使用率需达到90%以上,我县需要安装ETC的车辆共6.23万辆,目前已安装了1.75万辆,安装率为22.54%,针对这种情况,县政府就做好全县ETC发行工作专题召开会议做出安排部署。
一、相关要求:
1.各行政事业单位公车必须办理ETC,由县机关事务中心牵头,各单位自行到银行网点办理。
2.各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及其家属车辆必须办理ETC。
3.县内各银行网点要增加办理ETC的网点,加大发行量。
4.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将此文件快速在本单位群内或生活圈内传播,加大ETC办理的宣传力度。
5.各单位公车办理ETC的情况要每周四12:00前报机关服务中心,联系人:张欢,电话:13488567698,邮箱:88638141@qq.com。
6.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及其家属车辆安装ETC情况要每周四17:00前报县交通局运管所,联系人:李文杰,电话:13604761327;黄伟,电话:13634762566,邮箱:405868611@qq.com。
7.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商银行要将全县各网点社会车辆ETC的安装情况汇总后,每周四17:00前报县交通局运管所,联系人:李文杰,电话:13604761327;黄伟,电话:13634762566,邮箱:405868611@qq.com。
8.县交通局运管所负责将全县车辆ETC的每周办理情况汇总后,经县政府把关后及时上报至市交通局和市政府办。
9.县政府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的会同县委督考办和交通局对全县各单位公职人员及其家属车辆、社会车辆ETC的办理情况开展督查,视情况对其进行通报。
二、相关银行和联系人
中国银行:刘 维,电话:15047628612;
工商银行:辛国庆,电话:18604765028;
农业银行:陈世峰,电话:13947668938;
建设银行:张 超,电话:15849636110;
邮储银行:李晓辉,电话:13722168411;
农商银行: 凌志伟,电话: 13722165309。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