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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概况

日期:2024-12-19 08:48 来源: 次阅读

一、行政区划宁城县隶属于赤峰市,辖13个镇、2个乡、3个街道,共305个行政村、22个社区,总人口约60.2万人。二、地理概况宁城县位于赤峰市南部,介于东经118°15′48″~119°24′50″、北纬41°17′08″~41°53′09″之间。北与内蒙古喀喇沁旗相连,东与辽宁省建平、凌源两县市交界,南与河北省平泉市毗邻,西与河北省承德县、隆化县接壤,素称“三省通衢”。距北京380公里、沈阳450公里、承德180公里、锦州港230公里、赤峰玉龙机场100公里,是内蒙古进京出海最近地区。总面积4305平方公里,东西最长94公里,南北最宽64公里。地处内蒙古高原与松辽平原过渡带、大兴安岭南端与燕山山脉交汇处。地势西高东低,最高处为存金沟乡龙潭梁翠云峰,海拔1890.9米,最低处为五化镇南三十家子村南段河床,海拔459米,平均海拔832.6米。七老图山屏峙西侧,努鲁尔虎山由西南向东北逶迤延伸,老哈河、坤兑河由西南流向东北。西部山峦起伏、中部丘陵广阔、沿河平川狭长,构成了“五山四丘一分川”的地貌特征。三、历史沿革宁城地区自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的足迹。夏商以来,先后有东胡、山戎、匈奴、乌桓、鲜卑、库莫奚、契丹、女真、蒙古、汉等诸多民族于此繁衍生息,创造了灿烂的历史文化,是著名的红山文化和契丹文化发祥地之一,史称“紫蒙之野”,为辽代五都之一中京所在地。自战国时期起,属右北平郡管辖,西汉将右北平郡治所设于平刚(今县内黑城)。元魏时奚王建牙帐,唐置饶乐都督府。辽建中京,为辽代五都之一,所设的中京大定府是辽代中后期国都,成为北方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金改中京为北京,设大定府大定县。元设大宁路。明代先后设大宁府、大宁卫,为朱元璋第十七子宁王朱权领地。自清至民国末年,宁城地区长期实行蒙汉分制,蒙制属卓索图盟,汉制先后属承德府平泉州、热河省平泉县。1933年,始称宁城县。1945年(民国34年)9月宁城解放,建立平泉(含宁城)县政府,隶属热河省行政公署。1946年(民国35年)1月,组建喀喇沁中旗政府。1947年,撤销喀喇沁中旗建制,称宁城县人民政府。1956年,热河省撤销,宁城县划归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1969年,随昭乌达盟划归辽宁省。1979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1983年,撤昭乌达盟建赤峰市,宁城县隶属之至今。四、自然环境宁城县地处中纬度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区,是典型的中温带气候,有降水少而不均、寒暑变化剧烈的显著特点。春季蒸发量大,干旱频率高。夏季雨热同期,降水集中。秋季气温下降快,秋霜降临早。冬季漫长而寒冷,积温有效性高。全县年平均气温6.0-8.0℃。≥10℃活动积温历年平均21~32℃,西部山区最少仅有13℃,东南部最高可达32℃以上,呈自西向东随海拔的降低而递增趋势。气温大于0℃日数为200~236天,西北部高寒山区最少195天,东南部最长可达236天。年日照2600—3200小时,全年多为东南风,平均风速2.4m/s。历年平均降水量为430~500毫米,由于地形、植被、山体等因素影响,年降水量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年际波动较大。历年平均蒸发量在1480~1735毫米之间。2023年全年平均降水量达358.8毫米。五、自然资源全县共有耕地201.9万亩,有效灌溉面积77.42万亩。森林面积315万亩,森林覆盖率49.82%,高出全市13个百分点、全区28个百分点;林木蓄积总量760.2万立方米。黑里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41.5万亩,林地面积37.7万亩,是内蒙古保存最好的原始次生林和野生动植物种类最多的地区之一。县内有主要河流38条,设县级河长的河流4条,流域面积4312平方公里。地下水总储量1.9864亿立方米,地下水可开采量0.9307亿立方米;地表水总量2.4392亿立方米,地表水可采量0.8425亿立方米。有大Ⅱ型水库1座、小Ⅰ型水库6座。有野生植物140科465属953种,其中:苔藓植物42科88属176种,蕨类植物12科18属32种,裸子植物1科3属4种,被子植物85科356属74种。有国家Ⅱ级保护野生植物3种,还有众多的药材、地衣、菌类资源。有哺乳动物6目14科33种,鸟类17目44科157种,爬行动物2目4科12种,两栖动物1目3科5种,鱼类1目2科10种,昆虫7目51科168种。其中,国家I级保护野生动物2种、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19种。宁城县处于金属和非金属成矿带,已发现金、银、铜、铁、煤、膨润土、高岭土、珍珠岩等矿产资源34种,开发利用18种,矿床、矿点(矿化点)214处。古生物化石产地10处、70.50平方公里,分布4个乡镇,被誉为世界化石宝库。六、荣誉称号宁城县先后荣获“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玉米)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蔬菜生产基地县”“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县”“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经济林建设先进县”“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典型县”“全国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示范县”“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全国群众文化先进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自治区文明县城”“全国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全国第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2019年中国最美县城”“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县”“自治区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县”“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全国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县”“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激励县”“全国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设施种植类)”“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城市”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