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对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02就业技能培训
有就业意愿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以参加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
03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招募考试,上岗后可享受生活补贴、一次性安家费及社保补贴。
04“三支一扶” 服务计划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计划招募考试,上岗后可享受生活补贴、一次性安家费及社保补贴。
05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储备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参加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储备期间企业为储备人员按同岗位同类人员标准发放工资且缴纳社保,政府对参加人才储备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的生活补贴。
06青年见习
符合条件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可到经人社部门认定的青年见习单位进行3-12个月的岗位实践锻炼,积累工作经验,学习职业技能,提升就业能力。政府对青年见习人员给予青年见习补贴。
07一次性扩岗补助
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08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创业政策
01创业场地支持
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不低于30%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孵化期一般不超过3年。
02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牧民工、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03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04免费创业培训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免费参加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
就业帮扶
0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对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符合有关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每人1500元。
02公益性岗位补贴
对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安置公益性岗位,并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